有關外界反應,娃娃機、扭蛋機業者於機台內擺放成人用品,引發家長與民眾關切。商業處表示,該等公然陳列販售18禁商品之行為,已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、社會秩序維護法…等相關規定,將由本府社會局、警察局等單位,依具體個案調查事證認定處理。針對反映事件,本市商業處於接獲檢舉或通報,即刻依臺北市夾娃娃機與類似販賣設施管理流程至現場查看,如涉及情色商品,通報主管機關社會局查核,如有情色模糊地帶的產品,社會局亦進行行政指導,正式函告要求調整。
因選物販賣機、扭蛋機多係無人看管之販售場所,倘販售商品為成人用品(如: 跳蛋、按摩棒、潤滑液、其他情趣物品)、色情或猥褻等商品,且未採取門禁管控機制,未成年人投幣即可購買,就等同販賣成人用品給未成年人,經查獲違規店家,本府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3項及同法第91條第4項裁處,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。
商業處表示,為保障兒少身心健康並維護本市商業秩序,臺北市政府刻正檢視跨局處通報、稽查及裁處機制,研擬更快速反應、有效要求即時改正之處理流程,規劃後續將以學校週邊、捷運站、公有市場、地下街等高風險區域為優先執行對象,並請各場域之主管機關、機台廠商及相關公協會共同協助宣導,一起對涉有情色與未商品標示之娃娃機、扭蛋機商品進行把關或通報,以建構消費全安防護網,並維護兒少身心健康及本市商業秩序。
商業處呼籲娃娃機、扭蛋機業者,因夾娃娃機、扭蛋機均係設置於任何人(包含兒少)得自由進出之場所,業者須謹慎過濾擺放之物品,切勿觸法,共同維護兒少之身心健康。
新聞聯絡人:
臺北市商業處 科長 林信宇02-27208889/1999轉6551 /0988-275-856
媒體聯絡人 張定天02-27208889/1999轉4563 /0926-025-7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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